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按照《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豫组通〔2019〕1号)、《中共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中平组〔2019〕3号)要求,现就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基本要求,是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根本抓手。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深入查摆在政治建设、履职尽责、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切实发挥党的群众工作优势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来进行。

二、方法步骤

(一)认真组织开展学习

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要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相互交流。结合单位实际和职能职责,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敢于担当负责,狠抓工作落实,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指示精神,学习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结合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八次、集团党委一届十次全会、平职学院2019年党委工作会议和四届三次教代会精神,结合党支部和个人工作实际,通过深化学习,准确把握党中央要求,准确把握党章等规定,把党支部职责任务搞清楚,把合格党员标准搞清楚,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基础。对确有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及时向他们提供学习材料,传达党组织相关要求。

(二)普遍开展谈心谈话

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要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对流动党员、家庭生活困难党员、身心健康存在问题的党员,以及受到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置的党员等,党支部委员特别是支部书记要重点谈,表达组织关怀,做好心理疏导,针对思想实际给予帮助和引导。

(三)述职评议查摆问题

党支部根据党员人数等实际情况,以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并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党支部委员会着重从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查摆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在牢牢把握“六个坚持”基本方略、严格落实“四个必须”内在要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员着重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查找差距和不足,以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防止绕弯子、兜圈子,虚晃一枪、浮在表面。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四)客观公正作出评定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对党员的评定意见要向本人反馈。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褒奖,上级党组织开展党内表彰一般应从中遴选。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对党支部委员会的评议结果,作为学院党委考核党支部的参考依据。

(五)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职工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对着问题去,落在具体实事上,实打实、可操作,定一条、做一条、兑现一条,不放空炮,不搞大而全。整改措施要向党员职工公开,向上级党组织报备,接受各方面监督。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应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三、强化督促指导,落实有关要求

(一)精心定制方案。学院党委结合工作实际,对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专门研究部署,作出具体安排,制定具体明了、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根据学院党委《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学院领导班子成员,除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外,要明确联系一个基层一线党支部,通过调研、座谈、参加组织生活等形式,督促联系点党支部认真组织会议和开展考评,严格落实各项规定,抓实抓好2018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坚决防止只听汇报、只看台账等形式主义做法。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学院党委组织部要组织力量,下沉到一线督查指导,重点督导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确保取得实效。

(三)加强工作督导。学院党委将组织人员列席指导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深入党员职工了解实际效果,切实保证质量。要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不要求党支部搞工作方案、报表台账等材料,民主评议党员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只上报考核结果。

(四)注重工作实效。学院党委组织部要把开展指导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结合起来,与推进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

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2019年3月25日前完成,会议召开情况和党员评议结果请及时向党委组织部报告。